基本每股收益是可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利润额除以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可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利润是支付优先股股息(如有)后剩余的净利润。因此,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的公式为:
流通股的加权平均是流通普通股数量的时间加权。例如,假设一家公司年初以流通在外的 2,000,000 股普通股,并在7月1日发行了100,000的普通股。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为:
2,000,000 股 x 12 / 12 + 100,000 股x6/ 12 = 2,050,000股
其中7月1日发行的普通股存续了6个月,时间加权下的权重为6/12。因此,基本每股收益时使用2,050,00股作为加权平均股票数量。
1.如果发生股票回购,处理方法与新发行股票类似,但符号为负。
2.如果发生股票股利或股票拆分,需要区分两种情况,考试中绝大多数为情况(1):
情况(1)当年未增发新股
假设一家公司年初以流通在外的2,000,000股普通股,并在7月1日发行了20%的股票股利。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为:
2,000,000 股*1.2 = 2,400,000股
由于 2,000,000股股票在年初就存在,所以发生的股票股利就好像从年初就存在。
情况(2)当年发股票股利之前发行了新股
假设一家公司年初以流通在外的2,000,000股普通股,并在7月1日发行了100,000 的普通股。10月1日发行了20%的股票股利。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为:
2,000,000 股 x 12 / 12 * 1.2 + 100,000 股x 6/12 *1.2=2,460,000 股
由于 2,000,000股股票在年初就存在,所以发生的股票股利就好像从年初就存在。7月1日新发行的股票只存在了6个月,所以其股票股利也只存在6个月。
如果支付普通股股息,不做任何处理。
因为不支付普通股股息,利润是留在公司内部;支付普通股股息,利润转移给股东,本质上都是属于股东的,只是利润存放的位置不同。
公司的净利润10,000元,支付了1,000元优先股股息,1,750元普通股股股息,公司的加权普通股票数量10,000,基本每股收益为:
(10,000- 1,000) /10,000=0.9元/股